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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注意!中山2021年积分入学3月4日起受理

※发布时间:2021-4-14 18:39:45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2021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已准备就绪,3月4日起全面受理,至4月30日结束。需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,请到工作镇街(上月参保地的所在镇街)或本人、配偶的产权房屋所在镇街的积分入学受理窗口。

  户籍不在中山市、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、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流动人员。

  (二)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(派驻中山分支机构,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),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。

  积分入学受理开始到当年4月15日结束(疫情期间,为减少人员聚集,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)。

  (一)申请入学排名的流动人员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镇街排名,排名在公布的指标数内,可按有关享受相关待遇。在总积分相同、排名并列的情况下,根据流动人员个人素质、参保情况、居住情况的所得分数依次分别排名,如排名依然并列,则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积分排位。

  (二)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,一经发现,不予纳入积分入学管理,已取得入学资格的,取消其资格,所得积分清零,该流动人员不得再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管理。情节严重的,列入中山市社会信用体系。

  (三)申请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适龄子女须符合入学条件,未曾入读小学(申请小学一年级)或初中(申请初中一年级)。

  (五)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于4月15日前提交(疫情期间,为减少人员聚集,受理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),逾期不作计分。金木水火土命查询表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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