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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2

※发布时间:2016-6-28 18:25:05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五、大力加快保险,创新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方式

  11.加大保险业政策支持力度。落实补充医疗保险、补充养老保险,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,提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拨付效率。加强保险与银行合作,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。各级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养老产业、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,扩大养老服务设施、健康服务业用地供给,优先保障供应。

  12.鼓励各级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。通过商业保险市场手段,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。对涉及民生工程的城镇补充医疗、社会治安综治保险、一元民生保险、农村合作医疗、政策性农业保险、农村房屋、家具、家禽等自然灾害,以及企业产品出口信用责任等保险品种,通过运用市场化机制,筹措财政资金,加大购买力度。对于具有较强公益性、市场化运作无法实现盈亏平衡的保险服务,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。

  13.支持保险机构在株健康发展,规范和优化保险中介市场。支持及区域性保险公司在株分支机构的发展,对保险机构建设、保险产品创新、保险业务拓展、保险资金运用、保险风险控制等方面给予支持。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,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、防灾防损、风险顾问、损失评估、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,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。

  14.鼓励在株设立保险后援。鼓励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、技术服务、人才培训、后援支持、防灾预备等,打造中部地区保险后援服务中心。

  15.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的力度。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。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、自主知识产权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,重点支持高科技、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、大型成套设备、能源矿产、基础设施、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、农业、林业等领域,创新保险品种,扩大承保范围。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。努力扩大出国人员的保险服务范围。将外资保险公司先进经验和技术引入我市保险市场。

  16.加大保险的宣传力度,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。发挥电视、平面及互联网等新闻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,普及社会保险知识。大力开展保险“五进入”(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机关、进课堂)活动,推行保险知识进大、中、小学课堂,加强学生的保险意识教育。将保险知识列入我市各级行政学院、党校常规学习培训内容。真正在全社会形人学保险、懂保险、用保险的良好氛围。

  六、拓宽保险服务功能,发挥保险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引擎作用

  17.积极探索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。建立全市险资对接重点项目储备库,建立与保险机构总公司投资部门的沟通合作渠道,在符合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相关前提下,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、股权投资计划等形式,为我市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。

  18.加大保险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力度。在符合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相关前提下,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、债权、基金、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,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,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。加大保险对科技创新的支持,强化保险与文化产业的合作联动,鼓励和支持科技、文化企业投保各类科技、文化保险。建立和完善科技、文化企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机制。

  19.加大各类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发展力度。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加快“走出去”的支持作用,帮助我市企业加快融入“一带一”战略。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、贷款保险和借款人人身意外保险,扩大小微企业贷款履约保险覆盖面,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。

  七、大力加强保险市场规范化管理,创新防范和化解保险市场风险工作机制

  20.建立支持保险业发展的工作机制。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,各县市区、各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,协调解决保险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金融办,承担日常工作。各县市区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,明确发展目标,建立相关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。将保险工作纳入各县(市)区及有关部门的金融工作目标绩效考核。

  21.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。依法保险当事人权益,完善保险业发展的指导协调机制。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组织、协调和自律作用。完善保险消费纠纷调解机构,建立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,健全保险纠纷与、司法行政部门、工商部门、部门、仲裁机构等参与的诉讼、仲裁与道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和医患纠纷调解的对接机制。加强对保险事故医疗费用和司法鉴定报告的监管,加强道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的建设,提高快处快赔案件的处理速度和赔偿金额。

  22.切实防范化解保险业风险。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加大保险监管力度,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和理赔服务,监督保险机构依法、诚信严格履行保险消费者的义务,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行为。保险业安全运行,健全保险业风险舆情监测网络,构建案件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和欺诈风险防范联动机制。严厉打击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、洗钱、欺诈等违法犯为。

  23.全面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。完善保险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与信用档案制度、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机制。加强保险行业与市发改、司法、税务、工商、、人民银行株洲中支等部门的大数据交换和共享,推进保险诚信建设,严厉打击保险诈骗和侵占、挪用保险资金、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  附件:重点保险产品推进责任分工

  株洲市人民

  2016年6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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